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子女抚养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抚养权判决中既然确认子女抚养权归一方所有,那么由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亲自照料,自行行使抚养子女的权利应是抚养权的应有之义,因此抚养权判决具有具体的、明确的执行内容,应允许其进入执行程序,否则法院判决书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但是子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过程中不得对子女进行人身限制而移交给申请执行人,而应对负有交付子女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具体的,法院可以采取说服教育、罚款、拘留等多种强制措施,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对于参与藏匿争抢子女的一方亲属也应依法进行拘束和制裁。此外,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还可以寻求社会基层组织、学校等多种力量的协助,以适应家事执行的特殊性。
但毕竟抚养权执行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执行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院应当积极的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做调解工作,尽可能的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最大化的避免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需要倾听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尤其是可以独立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未成年人,应当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见和选择。经查实,如是基于子女意愿,不愿跟随申请人共同生活或其他原因导致执行无法继续进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