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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离婚证还住在一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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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住在一起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男女双方是同居关系,但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定婚姻关系的行为就是复婚。如果离婚后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居会引起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有:

1、双方均无配偶者非法同居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一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是离婚的法定事由,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一方有重婚情形的,可能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李贺清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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