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征地拆迁律师普法视频>> 政府违规征地主要有哪些情形
地方政府非法征地的形式有:
1、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
2、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土地供用方式违法;
3、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集体土地非法入市;
4、非法圈地,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大学城等。
遇到政府非法征地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
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
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
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