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视频>>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包括双方损失。由于我方全责,对于我方损失,对方如果是机动车并投保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如果己方投保相应的车损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则可由己方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没有投保则由自己承担。
对于对方的损失,如果我方为机动车并投保交强险,由机动车交强险在有责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我方承担;如果我方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或其雇佣者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