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违规兼职的情形有哪些
违规兼职的情形有:
1、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因此,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不应从事兼职。
2、公司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从事兼职活动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
4、承担国家科技攻关或者本单位重要任务,在此期间兼职可能影响完成国家计划和本单位任务的;
5、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情形,都应当尽量回避兼职。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劳动者不能从事兼职。
员工可以兼职,一般不违法,但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