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都是什么
相邻关系,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地讲,相邻关系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1、依照法律、法规和习惯处理相邻关系
2、团结互助、兼顾各方的利益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4、公平合理
5、依法给予补偿
二、相邻关系包括以下内容: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7、相邻安全关系。
三、关于相邻权损害的救济方法如下: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遵守约定,负有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义务。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相邻方应当容忍,一般不应要求不动产权利人给付费用。
相邻方违反相邻关系造成对方损害的救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依据约定进行救济
(二)强制拆除
(三)适当补偿
(四)合理损失赔偿原则
四、关于相邻关系的特征,主要如下:
(一)相邻关系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
(二)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因为一人不可能构成相邻。
(三)相邻关系因主体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相邻而发生。
(四)相邻权的内容十分复杂。
(五)相邻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所体现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