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鸡西市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视频>>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开发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有权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居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首任业主入住之日起满2年的,开发商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应当及时告知所在区域的住宅主管部门,并在6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首届业主大会选举。

成立业主委员会不需要政府部门审批,只需要到辖区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即可(在房产管理部门填写备案表一式三份)。也就是说,即使物业公司不配合,业主只需要“内部”完成相关手续,然后去政府部门备案,就可以获得合法身份。业主和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区房管局提交下列文件进行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本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但对违反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房产管理部门要与公安部门(法务部)取得联系,为业主委员会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保刚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6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