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视频>> 第三次签合同一定是无固定期限吗
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不一定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