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宪法序言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宪法序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我国宪法与其他许多国家宪法的重大区别。宪法序言是我国宪法的灵魂,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现行宪法各章节一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如下:
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10、诉讼和仲裁制度;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