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建筑工程律师普法视频>> 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签订的分包合同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