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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工程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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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详情

一、办理工程延期的手续流程如下:

1、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

2、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地确定出工程延期时间。

3、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

4、监理工程师应复查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5、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陈阳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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