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乐东黎族自治县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

1、股权让与担保系股权质押方式的有益补充,依法应认定合法有效。

2、债务人以其所持第三人的股权出质的,第三人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

3、仅有交付股权证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股权质押关系。

4、以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出质,约定股权转让非限制期质权方可实现的,依法应认定该质押有效。

5、股权出质未登记的,质权不能设立,但质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晌,出质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股份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的孳息,该孳息的质押无须另行特别约定和登记。

7、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可以出质的股权不限于公司股权。

9、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已出质的股权的,一般应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

10、是否“记载于股东名册”,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杨铠铭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3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