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综合律师普法视频>>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哪里实行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
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