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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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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

1.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

2.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3.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政府优先购买;

4.填写转让审批表,进行审批;

5.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

6.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李丽娜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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