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未成年人在游戏中充值如何追回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游戏的行为是无效的,家长可以游戏平台主张返还。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适当充值游戏,但对于大额的充值,需要经过家长的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家长不同意或不予追认的,该行为无效,家长可以向游戏平台主张返还充值金额。
对于未成年人充值游戏家长确不知情的,家长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注册账户或使用账户的时候是由未成年人使用的。最后,要结合使用账户时间是否与未成年人的业余时间相吻合以及其他细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八周岁的用户提供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每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