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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视频>> 网络教唆犯应该如何认定
网络教唆犯的认定:
其一,言语教唆。言语教唆是教唆犯最主要的表现形式,网络犯罪之教唆犯亦然。
其二,工具教唆。教唆行为必须是教唆特定的犯罪,即必须使被教唆者产生特定犯罪的决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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