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能拖多久
如果是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若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不存在法定离婚情形的,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该诉讼程序一般是三到六个月,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可待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离婚,该程序时间与第一次诉讼时间相一致,也就是三到六个月,以上时间加起来,一方不同意离婚至少可以拖一年半的时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