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凉山彝族自治州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视频>>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否属于特殊重组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否属于特殊重组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属于特殊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符合特殊重组条件。由于企业重组基本上是全部资产的流转,实质是资本运作,对实体生产经营并无影响。处于税收中性与纳税必要资金原则的立场,《财税59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特殊税务处理,即递延纳税。显然,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符合财税59号文件的立法本意。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安文强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8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