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济南可以免缴社保费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免缴费人员:重度残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我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
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不缴费。
每年参保期内需由本人(或家属)携带相应证件和材料,到所属参保机构申请办理免缴费认定手续。如未在缴费期内办理,则无法享受免缴费待遇。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项,重度残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人员;
以及符合我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其中,成年居民统一按个人缴费一档标准给予补助)。
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居)集体可对居民参保给予缴费补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对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