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济南在什么情况下需进行住房公积金补缴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1、单位缴存登记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前存在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 (简称开户补缴);
2、单位被批准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3、单位逾期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4、单位或个人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的;
5、其他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项,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1、单位缴存登记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前存在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 (简称开户补缴);
2、单位被批准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3、单位逾期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4、单位或个人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的;
5、其他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