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济南产假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女职工生育后可由单位经办人员携以以上材料到社保局办理。
申请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八条,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引、流产,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按照以下规定享受产假:
(一)怀孕不满 4个月流产的,产假 15一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产假 42天;
(二)正常生育产假为 90天,其中可在产前作假 15天,难产的,增加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1个婴儿,增加 15天,晚育的,增加 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