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济南车辆报废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理机动车报废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公车);
2、身份证或户口簿(私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车辆回收发票。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