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武汉售后公有住房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交存
(一)购房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金额为本市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售后公有住房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一)购房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金额为本市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