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北京本市与外省户口结婚材料有什么
结婚登记双方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与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应当保持一致。户口簿有误的,应当更正错误项目;身份证有误的,应当换发新身份证。户口簿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实际一致。身份证应当在有效期内。
(2)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