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受台湾邀请赴台活动怎么办理证件
根据《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之规定,大陆居民应邀赴台访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并贴有经质检平台检测合格的照片一张;
2、交验身份证和户口薄,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4、交验台湾地区出具的入台许可证,并提交复印件;
5、若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需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需要代办的由省(市)台办出具代办函,被委托人交验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依据】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申请签注材料。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