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涉外法律律师普法视频>> 涉外诉讼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诉讼的原则如下:
一、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予以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发生法律效力。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
三、司法豁免原则。
四、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五、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