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入股不签合同算借款
入股是合同行为,又是投资行为,不能算为借款,建议委托律师代写入股合同,规避投资风险。
入股资金如果注入公司后公司未依据约定予以出资登记或未出具出资证明的,或者入股资金支付给其他股东代为缴纳出资而未向公司缴纳或者缴纳后公司未予以登记或出具出资证明的,入股出资人可以公司或股东违约依据入股协议的约定要求进行出资登记或返还出资而取消入股;
如果入股人已实际出资且工商登记部门已登记的,则不能再要求退还。
如果双方协商入股算借款,应该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如果出现借款争议,合同可以作为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