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宣城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抵押担保律师普法视频>>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

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李玉珠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2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