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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与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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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权决定逮捕的为人民检察院。

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齐瑞强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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