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综合律师普法视频>> 中国的宪法修改总共有多少次
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我国分别在1975、1978、1982年对宪法进行了三次全面修改。1982年修改后的宪法即现行宪法,并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正。
1988年修改宪法意味着承认私营经济,主要就是为了配合改革开放的需要。
1993年修改宪法意味着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被明确写入宪法,同时,计划经济体制也自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1999年修改宪法意味着正式将“依法治国”写入了宪法。而这也为后来“人权”入宪打下了基础。
2004年修改宪法意味着“人权”入宪,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再加上同时修改的征地补偿入宪、私有财产入宪,更是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2018年修改宪法意味着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