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民法典婚姻法新规
民法典具体对婚姻中结婚、离婚等作出了以下规定:
1、取消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
2、取消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的规定。
3、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4、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5、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