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抵押担保律师普法视频>>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什么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
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
(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
(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
(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
(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信托结束而无信托行为规定的财产归属者时。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
(9)当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时解除信托关系的权利。
义务:
(1)承担后果的义务
(2)承担处理事务费用的义务
(3)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
(4)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