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办?怎么防止一房多卖
对于“一房多卖”,已经办理商品房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先行合法占有商品房屋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对于合同均未履行的,由依法成立在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避免一房多卖: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
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
5、尽量到售楼处购买房子,不要贪图便宜买低价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