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宜宾市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融资借款律师普法视频>> 校园贷属于非法经营吗

校园贷属于非法经营吗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校园贷属于非法经营。虽然其一般年利率仍控制在20%以内。但其在收取利息后还会以罚息、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催收费等名目,收取远远高于贷款本息的巨额费用,实质上就是不折不扣的高利贷。

利滚利后支付的总借款额,也不得超过期初借款本金与其 24% 年利率的总额,即不得以利滚利的手段变相进行高利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保刚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4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