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视频>>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的办理,公司每个月5-25号可办理人员新增、转移、续保等业务。
单位参加保险人员分两类,一类为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一类为调入本单位时曾在XX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
1.新参保人员增加需携带资料:
(1)办理所需材料(须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城镇人员);
(3)劳动合同复印件。
2.填报报表:
《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XX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3.经办流程:
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