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茂名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仓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尧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6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