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上市融资律师普法视频>> 什么是退市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主动性退市一般基于以下原因:
(1) 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
(2)股东会决定解散;
(3)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破产;
(5) 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是基于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