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视频>>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3)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