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行政诉讼律师普法视频>> 什么是判决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在对案件的事实依法定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的结论性的判定。
判决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判决书,判决书中应当写明: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判决书生效后,即具有强制履行等法律效力。判决一经作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另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对于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其中,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