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该房屋既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即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