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淀区法院官网发布的案件消息,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岳云鹏等被索赔因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 改编行为属于剽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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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从事律师执业工作,法律资询无数次,曾办理刑事,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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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涉列民事、刑事、行政等多领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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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刚,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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