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一时冲动想要离婚的夫妻,法院正设法让他们冷静一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否属于干涉“离婚自由”呢?
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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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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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从事法律工作,致力于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事务、合同纠纷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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