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大兴安岭地区

首页>>法妞精选

法治聚焦

对于那些一时冲动想要离婚的夫妻,法院正设法让他们冷静一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否属于干涉“离婚自由”呢?

我也来答 往期>

查看张伟律师的回复

张伟律师 宁夏-银川 宁夏善瑾仁律师事务所

  • 结婚自有和离婚自有,都是相对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要不然也不会那么多限制,比如近亲不能结婚等,所以法院设置调解程序是根据法律规定而设置的,不是为了限制当事人离婚,也不是限制离婚自由。很多人离婚都是头脑一热就离婚,不利于社会稳定,给当事人一个冷静期,也属于合理规定,不属于干涉婚姻自由!

    1个月前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6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