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赵某是大学同学,关系比较好。2015年1月,赵某找到我,说要买房,房款还差几万块钱,希望我能先借给他。因为当时刚发的年终奖,手头正好有闲钱,我就取了五万块钱给他,他给我打了个借条,写明因买房需要借款五万元,承诺一年之后归还向给他五万元现金之后,我还让他给我打了个收条。但是在2016年1月我找他要钱的时候,他却不接我电话,后来一直也没能联系上他。现在我想起诉要回借款,发现收条找不到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五万块钱还能要回来吗?
诉讼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7516人 粉丝人数:24080人
王文静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专长于公司商事、股权纠纷、
帮助人数:13559人 粉丝人数:32000人
复旦大学硕士,熟悉投融资领域,擅长商经,金融及知识产权领域。
帮助人数:385人 粉丝人数:1773人
参与诉讼非诉案件近三百件,执业经验丰富,办案专业、认真、细致
帮助人数:392人 粉丝人数:147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