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天都市报一则报道引起网友热议。34岁的李先生突发肺栓塞致心脏呼吸骤停,被送往中南医院,经抢救转危为安。不过,李先生的父亲事后找到院方,称医生抢救儿子时剪掉了衣裤,导致其裤兜里的500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遗失,索要“失物费”。要求医院进行赔偿。请问家属这样的上诉是否合理,医院在情急之下剪坏患者的衣物需要赔偿吗?要是院方拒绝赔偿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谭利华,生于1978年,湖南师大本科学历,湖南谭青生律师事务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416人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1261人 粉丝人数:4007人
帮助人数:496人 粉丝人数:630人
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
帮助人数:1354人 粉丝人数:279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