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妻子认识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婚后发现双方个性差异很大,常为各种琐事吵架。我想离婚她不同意,说离婚必须给她补偿。请问,如果我去法院起诉,认识时间短可否作为理由?如法院判离,是否会要求我给她补偿?
申志成律师 河北-保定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
郑学滨律师 北京-朝阳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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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君律师,系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办理合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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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学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读,执业至今经办数百起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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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潘海涛自2012年12月份起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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