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方恋爱期间存在过错,导致女方怀孕、流产、精神抑郁,北京市受理“性权利”获赔15万元。“性权利”是什么?哪些可以作为“性权利”遭到侵害的证据?女方在恋爱中遭遇性侵害时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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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滕律师,中共党员,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企业合规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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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人系大学本科,法学专业,现在山东众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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