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知识产权 >> 专利中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有什么区别?
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专利申请人是否能获得专利权有直接关系。因此,确定申请日是专利申请人能获准专利权的关键日。
网友咨询:
专利中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申请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它可以是申请时面交日,也可以是申请时邮寄日,还可以是申请人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的国际申请日。这个日期是判断申请先后的唯一法律依据,也是判断专利性条件的时间标准。
优先权日通常是指作为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基础的首次申请的申请日。当在后申请要求优先权成立时,该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就是指优先权日。当然,优先权不成立时,该案的申请日就是申请面交日或邮寄日。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在年度期限的计算上,申请日就是指的优先权日,以优先权日作为年度计算的起始日。
律师补充:
专利优先权指的是专利申请人就其创造发明初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时间内,又在中国以同样主题的创造发明提出专利申请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其在后申请以初次专利申请的时间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类权利,便是优先权。专利法上的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类型。
优先权制度的法律效果在于,对于可享受优先权的专利申请而言,将其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意味着在评价新颖性及创造性时,对比文件的确定应以优先权日而非申请日为准。
两次专利申请中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相同、技术特征相同、技术方案相同。对于后一申请中超出第一次申请内容的部分,不享受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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