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玩家购买游戏登陆34秒后要求退款,法院会支持吗?
网上购物,是否所有商品都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不,就有消费者为此和商家闹上法院讨说法。起因是该消费者付款98元购买了某游戏,但在登录游戏34秒后申请退款,客服却以“购买后不支持退款服务”为由拒绝。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消费者原某在Y公司运营的A游戏网站购买了A游戏标准版一份,支付价款98元,在登录在线时长34秒后,以游戏下载体验差为由申请退款。客服回复称“购买后不支持退款服务”。原某认为,Y公司规定该游戏购买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交易机会。为此,原某诉请法院,要求Y公司返还其购买游戏的款项98元。
法院认为,原某购买案涉游戏后在线时长仅有34秒,在原某未能证明Y公司不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宣传情况与游戏实际体验存在较大的差距或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等,影响其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况下,其仅以个人体验差为由要求Y公司退款,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判决驳回原某诉讼请求。
“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适用,消费者应当注意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利的正当性、合理性,防止滥用权利、过度维权,用户所购买的游戏确实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影响其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以依法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买断制游戏逐渐受到众多网络用户的喜爱。该模式下,消费者通过一次性付款获得除内购范围之外的全部游戏内容。但此类游戏通常是用户先付费买断再开始游戏体验,由此引发的游戏用户和运营商的纠纷亦日趋增多,本案属于较为典型的纠纷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在特定情况下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由于部分产品具有特殊属性等因素,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并不适用于全部在线购物。
以本案为例,买断制游戏同时具备商品和服务的双重属性。用户从激活游戏开始即享有无限次游玩的权利,运营商也是在用户购买并激活游戏账号起开始持续性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该服务具有消耗性,相应的数据一旦形成即占用、消耗了运营商的资源。司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经营者的合法利益,过分注重保护消费者容易造成权利义务的失衡,既不利于构建稳定的交易秩序与良好的线上购物环境,也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立法原意。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适用,消费者应当注意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利的正当性、合理性,防止滥用权利、过度维权,用户所购买的游戏确实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影响其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以依法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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