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交警不出示证件拦车检查合法吗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那么,交警不出示证件拦车检查合法吗?
网友咨询:
交警不出示证件拦车检查合法吗
律师解答:
交警不出示证件拦车检查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并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执法人员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
律师补充:
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
(1)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
(2)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
(3)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
(4)检查机动车驾驶证,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对类型、颜色、号牌进行核对;检查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查询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情况;
(5)指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6)听取机动车驾驶人的陈述和申辩;
(7)给予口头警告、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法处理通知书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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